關于報送工商年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接市工商局通知,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國家工商總局的相關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自2015年起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前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年度報告。按時進行年報是企業誠信的基礎,有利于企業健康發展,不進行年報或逾期年報,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給生產經營帶來法律風險。年報須登陸“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gsxt.gdgs.gov.cn/)自行填報,個體工商戶也可選擇紙質方式向登記機關或其委托的工商所報送。

附件:市場主體報送年度報告的宣傳資料(要點)

 

江門市建筑業協會

 

2015年6月15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