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
持有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申請換領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
1.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含公路、水運、水利總承包三級,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2.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
3.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
4.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5.施工勞務資質;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
6、《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
7、《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市[2014]159號);
8、《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
9、《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5]710號);
10、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還需符合:
(1)《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13號)
(2)《<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21號)
辦理條件:
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對應資質條件。
總則
(一)申請材料總清單
在2015年5月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申請資質換證請參閱《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附件2《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
(二)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要求
請參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4]710號)要求。
住房城鄉建設部目前正在對全國各地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和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頒證機構進行匯總形成名錄,近期將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對外公布。
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正式公布頒證機構名錄前,我省對企業提交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和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暫時不予認定。
(三)申請新版資質證書換證要求
請參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4]710號)企業申請資質換證要求,并請關注以下內容:
1.企業應一次性向同一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該機關許可權限內的全部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換證申請。如有漏項,視為企業放棄此項資質類別換證。
2.持有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原則上按《新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同類別同等級或同類別降低等級申請資質換證,但對應申請的全部專業承包資質類別不能超過5個。新舊資質標準對應關系請參閱《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附件4-3《專業承包資質修訂情況對照表》。
3.企業申請資質換證,應對照《新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提交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相關材料,不要求提交企業工程業績相關材料。
4.企業申請資質換證,因其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不符合《新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資質許可機關不批準其相應資質換證的,企業應完善相關條件并在換證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再次提出換證申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事項“換證結果公布后之日起3個月內”的起止計算時間,以我廳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日期開始起算,至順推整3個自然月后的日期止。
提交材料:
企業申請資質換證的,應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按照“綜合資料、人員資料”的順序報送紙質材料。
綜合資料(第一冊)
1.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材料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含變更頁)
4.企業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由產權的出具產權證明;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8.企業需附加提供的材料(根據企業自身情況)
9.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人員資料(第二冊)
1.企業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2.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3.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4.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5.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6.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是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對賬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以及企業繳費憑證(社會保險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應至少體現以下內容: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號)、險種、繳費期限等。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駐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附件資料;
2、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駐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窗口核對附件資料中的復印件是否與原件相符,核對完成后,加蓋“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章”,受理有關材料,原件退回申請人;
3、經辦人組織有關專業人員依據資質等級標準進行資料審查,現場核查,審查人員提出審查意見;
4、科室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出具辦理意見,分管領導簽發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書;
5、在辦理申請事項流程表中填寫核準意見,科室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名蓋章;
6、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并打印證書;
7、科室經辦人將辦理申請事項流程表及相關文書移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駐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窗口;
8、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駐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窗口將有關行政許可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通過三庫一平臺進行網上辦理:http://113.108.219.40/Approve/Module/Share/LoginApply.aspx;
網上辦理流程:
(一)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江門分廳”網址(http://wsbs.jiangmen.gov.cn)
(二)點擊在線申辦填報申請材料
(三)網上核準通過后打印相關申請表格
(四)將紙質申請材料面交或寄送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網上辦結并到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場領證件
辦事窗口: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
工作時間: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節假日不辦理
地址:江門市堤西路88號
聯系電話:0750-3871175、0750-3871176、0750-3871172
交通指引: 在江門市區內乘坐公交車:22路,13路,30路,28路,23路,35路,3路, 36路,19路,10路,101路,4路,102路, 在"人人樂商場站"下車,步行200米到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
承諾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
法定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和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