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協會二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推選工作的
通 知
協會各辦事處、各會員單位:
為總結2008年協會工作和布置2009年協會各項工作,配合市建設局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的管理,經研究,擬在6月下旬召開協會二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根據協會《章程》和協會二屆三次理事會通過的《江門市建筑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本協會從今年開始實施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為做好會員代表的推選工作,開好這次會員代表大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員代表總額約為全體會員的70%。目前協會共有會員206家,即會員代表為141家。(名單分配見附表)
二、會員代表條件:
1、熱愛協會,積極支持協會工作;
2、履行會員議務,依時交納會費;
3、企業運作正常,能履行會員代表職責;
4、企業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或拖欠農民工資行為;
5、協會理事單位和監事單位是當然代表。
三、各市區辦事處可根據分配代表名額,自下由上進行推選,于6月20日前將名單報回秘書處;
四、市直會員代表由秘書處另行組織推選;
五、會員代表經會長辦公會議審查后,在召開協會二屆二次代表大會前的會議通知中確定。
特此通知。
附:《江門市建筑業協會二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推選名額分配表》
二00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