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名錄》企業業績加分申報問題的通知

 

各《名錄》企業:

根據市住建局《關于江門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評價標準(試行)》(江建[2012]369號),將原來的按工程項目數加分改為按工程項目合同中標價分層級進行加分。為配合做好《名錄》企業業績加分工作,現將企業申報業績加分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業績加分的時間和范圍:

1、有效期:2年(從本月往前24個月);

2、范圍:江門市行政區域內承接的建筑工程項目。

二、企業加分申報程序:

1、企業登陸協會網站,點擊“業績申報”欄;

2、憑賬號和密碼登陸,進入“企業工程業績申報表”,網上填報完成后提交并打印;

3、點擊“服務窗口”欄第五項“申請錄入《江門市建筑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評分工作”,在第4點表格下載中下載“《江門市建筑業企業誠信綜合評分信息錄入申報表》”并填報。

三、業績加分需提供資料:

1、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企業:需提供施工許可證及施工合同復印件;

2、招標代理企業:需提交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和業務合同復印件;

3、造價咨詢企業:需提交與公有資金工程業主的業務合同復印件。

以上資料一式兩份交協會秘書處服務窗口(原件備查)。

四、聯系方式:

服務窗口:溫仕晃副主任(電話:0750-3974003)、高榮(電話:3974001)

《名錄》辦公室:莫炎雄副秘書長、黃丹榮主辦科員(電話:3978584)

    

二〇一二年   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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