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江門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評價標準》(修訂版)評估調查報告

 

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江門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評價標準》(修訂版)(以下簡稱《評價標準》)的部門規范性文件質量、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影響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改進管理意見,我會面向40家信用得分排名前列的有效登記企業進行了對《評價標準》進行評估。

此次調查評估共發出調查表40份,收回40份。綜合企業反饋信息情況,現部結分析如下:

參與調查的信用管理登記企業對《評價標準》內容熟悉,認為《評價標準》與《招投標法》等上位法銜接一致,與同位法銜接協調。《評價標準》本身條款的邏輯結構嚴密,與我市的市場發展非常適應,配套的制度規定非常完備,對公平公平的體現程度非常好,概念的內涵界定非常明確,語言表達非常準確?!对u價標準》規定的體制、機制、措施針對性非常強,執行力度很強,實現了大部分的預期合規目的,對建筑業的信用管理完全有效,對我市的建筑市場的調控作用非常明顯。

因應市場環境的變化,企業對《評價標準》提出以下修訂建議:

1、優化各層級工程獲獎的分值,使其更加合理、均衡;

2、優化用工實名制的計算方式;

3、增加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加項;

4、增加江門市級的通報表揚加分項,以及地市級工地推廣、觀摩加分項;

5、增加為主管部門各類檢查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的激勵加分項;

6、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刪除成立法人機構(分支機構)、辦公場所、企業總部遷入等相關評價內容;

7、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取消“守合同重信用單位”的公示通報,故相應刪除相關加分項。

 

 

 

江門市建筑業協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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