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工程
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辦事處: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修改了《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粵建質[2009]1號),現轉發給你們。
此管理辦法對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請各有關企業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切實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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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辦事處: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修改了《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粵建質[2009]1號),現轉發給你們。
此管理辦法對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請各有關企業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切實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二○一○年七月八日